淇政〔2022〕15号淇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淇县决胜四季度 实现“全年红”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县政府各部门:
《淇县决胜四季度 实现“全年红”实施方案》已经县政府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2022年11月30日
淇县决胜四季度 实现“全年红”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鹤壁市决胜四季度 实现“全年红”35条政策措施》,进一步稳住经济大盘,巩固提升全县经济持续向好态势,决战四季度、实现“全年红”,以实际行动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针对经济运行中的短板弱项,结合我县实际,现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推动工业稳健运行
1.由县工业和信息化局制定《2022年度第四季度工业用电量及增值税增长财政奖励资金实施细则》,对在2022年12月31日前纳入省统计部门规模以上工业企业库,且未自主申请退库的工业企业2022年第四季度工业用电量、工业增值税均同比增长10%及以上,且单月用电量不低于去年同期,视其税收贡献,给予不超过50万元的资金奖励。县财政局负责落实配套资金筹措及保障工作。(责任单位:县工业和信息化局、县财政局、县税务局)
2.由县工业和信息化局制定新上改扩建项目支持政策,对2022年第四季度新上改扩建项目,且在2022年12月31日前投产达效的现有工业企业,按企业四季度地方留成新增税收的10%给予资金奖励,最高不超过200万元。(责任单位:县工业和信息化局、县财政局、县税务局)
3.支持项目建设。对2022年第四季度实际投资(以发票为准)超5亿元、3亿元、1亿元的新落地工业项目,分别给予一次性资金奖励50万元、30万元、10万元。对2022年第四季度完成投资(以发票为准)超过500万元的技改项目,按设备软硬件投资的20%给予奖补,最高不超过100万元。已获得国家、省资金支持的项目不再重复享受。(责任单位:县工业和信息化局、县财政局、县税务局)
4.支持数字经济发展。加强培育电商企业入规,对入规电商企业提供免费工位、免费仓储、免费培训“三免”优惠政策,减免税收;大力扶持跨境电商企业,尽快出台《淇县跨境电商出口监管仓扶持办法实施细则》;对交易额突破10亿元、20亿元的重点企业,分别授子荣誉称号,视情况给予资金奖励,支持重点企业围绕各行业领域数字化转型,建设典型应用示范场景,争取省市相关政策资金支持,并按规定落实地方财政配套资金。(责任单位:县商务局、县工业和信息化局、县发展改革委、县财致局)
二、激发服务业发展活力
5.扩大商品房销售。根据淇县《关于购买商品住宅发放契税补助的实施细则》,2022年1月1日至12月31日期间,在淇县区域内购买新建商品住宅的居民,可获得50%契税补助;获得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或本科及以上学历(学位)人员购买新建商品住房的,可获得全额契税补助。申请契税补助办理时间截止到2024年12月31日,到期后将不再接受购房契税补助申请。(责任单位:县住房城乡建设局、县财政局、县税务局)
6.持续释放消费潜力。加快制定淇县促消费方案,积极组织鼓励大型商业综合体、住宿餐饮企业、汽车家电销售企业等商贸企业开展满减、打折等各种形式优惠促销活动。(责任单位:县商务局、县财政局)
7.支持交通运输企业扩大规模。出台支持交通运输业奖励政策,支持运输企业添置车辆、壮大规模,对规模以上运输企业新增过户车辆给予2000元奖励,降低交通运输企业风险;落实省市“运通贷”政策,积极帮助运输企业申请贷款、帮助运输企业车辆享受高速优惠。年底前,新增规模以上企业6家,全县规模以上交通运输企业车辆总量达到1000辆以上,促进交通运输业高质量发展;每年评选管理规范、安全环保、贡献突出的1—3家先进规模以上运输企业并给予隆重表彰,切实发挥先进示范企业的引领带动作用。〔责任单位:县交通运输局、各乡镇(街道)〕
三、推动农业稳定增长
8.加快25.04万亩高标准农田灾后恢复重建,年底前项目主体工程大头落地;乡村振兴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项目开工21个村、完成投资6000万元以上。(责任单位:县农业农村局)
9.促进养殖场户和银行的对接,充分利用农业银行、中原银行、邮政储蓄银行等金融机构对养殖业的信贷扶持资金,鼓励引导养殖场户补栏增养、出栏增收,力争年底前畜牧业生产基本恢复到灾前水平。(责任单位:县农业农村局)
10.组织实施农机购置补贴工作。采用线下和农机购置APP对购买的农机产品进行应录尽录,对农民新购农业机械按时间顺序进行补贴,严格按照《河南省2021-2023年农机购置补贴机具补贴额一览表(第一批)》标准进行补贴。(责任单位:县农业农村局)
四、大力培育市场主体
11.推行个体工商户智能登记,简化个体工商户设立登记材料、流程、环节。推动个体工商户转型升级为企业,由先注销个体工商户再新设公司改革为直接办理变更登记。扶持个体工商户电商发展,放宽住所(经营场所)登记条件。2022年度全县市场主体增长20%以上。推行歇业备案制度,引导经营困难的市场主体通过歇业备案暂停生产经营并保留主体资格,歇业期间可不再租用登记的住所,以法律文书送达地址代替。(责任单位:县市场监管局)
五、着力扩大有效投资
12.扎实推进稳经济重要项目集中攻坚行动,全年完成投资90亿元以上,固定资产投资增长11%以上,90个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完成入库。(责任单位:县发展改革委)
13.加快重点项目建设。5个省重点项目确保年前竣工投产,重点抓好朝歌润滑新材料项目、中维示范工厂项目、飞天结晶果糖项目等3个项目车间主体完工及设备进场安装调试工作;14个市重点项目年度完成投资44.3亿元以上,年底前做好剩余5个未竣工项目的基础设施装修改造及设备进场安装调试工作,确保年前竣工投产;针对第六期“三个一批”项目,如期转化“开工一批”5G智慧现代生产基地项目完工投产,“投产一批”邦维高科研发中心项目生产达效,确保年前开工率、投产率、达效率均达到100%。(责任单位:县发展改革委、县商务局)
14.加快上级资金支持项目建设。15个中央预算内、1个金融工具项目11月底前全部开工建设,分别完成投资3亿元以上、3000万元以上;11个专项债券项目年底前完成投资20亿元以上,资金支付率保持全省前列;64个设备更新改造中长期贷款项目加快签约投放,争取早开多开;用好3.239亿元“保交楼”专项借款,推动8个用款项目尽快形成实物工程量。(责任单位:县发展改革委、县金融办、县财政局、县税务局、县住房城乡建设局)
15.完善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城乡规划,提前介入协助企业搞好规划选址,确保项目选址科学精准;对利用现有土地改扩建的,及时调整控制性详细规划,确保土地利用满足规划要求,为企业改扩建提供规划保障。(责任单位:县自然资源局)
六、加快企业升规入库
16.加快“四上”企业培育。全年新增“规上”企业入库35家以上,其中规模以上工业企业18家以上。认真落实《淇县人民政府关于加强“四上”企业和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入库工作的通知》(淇政〔2021〕15号)文件要求,对“四上”企业培育入库工作建立激励机制,实行月度督查、季度通报和考核奖励。对推动有力、措施得当、成效明显的单位,给予表彰奖励;对推动不力、进展缓慢,影响全县进度的单位,在全县范围内通报批评,并核减该单位财政经费。县政府每年设立“四上”企业发展奖补专项资金,专门用于鼓励“四上”企业培育和发展,对今年以来首次升规入统后发展好、贡献大的企业,结合工信、财政部门视其贡献情况给予表彰和资金奖励。(责任单位:县统计局、县工业和信息化局、县财政局)
17.支持首次“升规”企业改扩建需求,支持企业因增资利用现有土地改扩建和扩产需要新增建设用地。对企业租用标准工业厂房的,给予租金减免优惠。对企业因增资扩产需要新增建设用地的,拓宽“绿色通道”,积极对接省市自然资源部门,争取建设用地指标,保障企业改扩建用地需求;加强与项目单位和项目所在地乡镇政府的联系,压茬推进勘测定界、公告张贴、附着物清查、协议签订等土地报批基础性工作,争取项目用地早日获批;强化土地供应,盘活批而未供和“低效”利用土地,推行标准地出让机制,保障项目供地及时高效。(责任单位:县自然资源局)
七、提升财税质量
18.全面落实新的组合式税费支持政策、稳经济一揽子政策以及接续政策措施,推动各项税费优惠政策直达快享、愿享尽享。积极推行“自行判别、申报享受、相关资料留存备查”的税费优惠享受方式,大力推进“非接触式”办税服务,借助信息化减轻纳税人填报负担,方便纳税人便捷、准确地享受优惠。(责任单位:县税务局)
19.坚持“以数治税”,对重点税源大户、县级新增税源实施精准监管,将重点税源及时转化为税收收入。加强对平台经济、电商直播等新业态新领域风险防范,做好成品油、电商直播等行业税收风险排查应对工作。(责任单位:县税务局、县财政局)
20.加大上级财力性转移支付争取力度,全年达到2亿元。持续做好专项债券项目谋划申报、落地实施,四季度再谋划专项债项目41个,全年累计达到11亿元以上。(责任单位:县财政局、县发展改革委、县城投公司)
八、加大融资支持力度
21.持续开展金融机构园区行、乡镇行、常态化银企对接,围绕“三个一批”、灾后重建等,及时组织企业参加线上、线下对接活动;组织企业参加全市政金企对接大会,高规格举办中长期贷款政银企对接会,力争四季度各项贷款投放4亿元以上。(责任单位:县金融办)
22.加强对金融机构信贷投放、普惠金融贷款、新增税收的考核,对贡献突出的金融机构,在财政资源、优势项目融资及享受金融优惠政策上予以倾斜。(责任单位:县金融办、县财政局)
23.积极鼓励金融机构与中原鹤壁担保公司开展合作,为中小微企业、三农、双创等市场主体增信分险,助力企业纾困解难。(责任单位:县金融办)
九、促进就业创业稳岗
24.组建工作专班,每周对重点企业用工情况进行监测调度,加强用工指导,持续开展线上线下招聘活动,做好企业用工供需衔接和服务引导。(责任单位: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25.认真落实“人人持证、技能河南”建设部署要求,加快推进职业技能培训和企业职工自主评价,提高员工技能水平和企业生产效率,全年开展各类职业技能培训4000人次以上,新增技能人才5000人以上。(责任单位: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26.发挥创业带动就业作用,认真落实创业担保贷款全额贴息政策,全年发放创业担保贷款3900万元以上。(责任单位: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27.对按时缴纳失业保险、符合稳岗补贴发放政策的企业,实施“免申即享”,全年发放稳岗补贴220万元以上。(责任单位: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十、强化经济运行监测调度
28.健全经济运行周研判调度和监测预警机制,坚持每周三监测预警,每周五研判调度,对于重大事项,采取“一事一议”的方式研究解决。根据《淇县经济运行周监测预警机制工作方案》,加强对四季度地区生产总值、固定资产投资、规上工业增加值等主要经济指标和各项具体支撑指标的动态监测,及时预警分析、研判调度,采取针对措施,确保经济运行保持在合理区间;对“规上”企业运行、在库投资项目建设、纳入培育清单的企业、项目帮扶推进情况、升规纳统情况等进行研判,分析存在问题,提出下步措施建议。(责任单位:县发展改革委、县直各有关部门)
29.坚持项目督导服务。坚持一门心思盯项目,一刻不停推项目,一鼓作气建项目,每周调研3个乡镇的项目建设情况,梳理项目建设问题清单,条列项目节点推进台账,按清单各个突破,照节点层层推进,确保形成项目建设“全年红”良好局面。(责任单位:县发展改革委)
30.按照全年地区生产总值增长9%以上的目标任务,对3项一级指标、19项二级指标、40项三级指标分解至各责任部门,建立主要经济指标和关联指标监测清单,对监测研判中存在的问题进行梳理,明确责任部门和乡镇(街道),下发预警提示函,县督查考评中心跟踪督查落实情况,对工作不落实、开展不及时、推进不力的部门予以通报批评。(责任单位:县督查考评中心、县发展改革委、县直各有关部门)
十一、严格考核奖惩
31.根据市委市政府督查局《督查通报》对各乡镇(街道)进行排名并印发我县《督查通报》,位列前三名的乡镇(街道)、承担指标单位在全市(两县三区)位列前两名的单位颁发红旗;位列后一名的乡镇(街道)、承担指标单位在全市(两县三区)位列后一名的单位颁发黑旗。(责任单位:县督查考评中心)
32.对承担主要指标和高质量绩效指标的牵头部门,根据全年目标情况对未完成目标的部门给予提醒,对超额完成目标的部门给予激励。(责任单位:县督查考评中心)
凡与以上奖补政策关联的相关税收均指地方留成部分,各政策措施由县发展改革委会同责任单位负责解释,涉及的奖励事项由主管部门制定具体办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