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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分类: 安全生产监管
发文字号: 淇安委[2023]9号
成文日期: 2023年08月09日
发文机关: 淇县
有效性: 有效

淇安委〔2023 〕9号淇县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印发《淇县文旅行业安全隐患排查整治攻坚月行动方案》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3年08月09日10:14来源:淇县应急管理局浏览次数: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县安委会成员单位:

《淇县文旅行业安全隐患排查整治攻坚月行动方案》已经县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2023年8月9日

淇县文旅行业安全隐患排查整治攻坚月

行动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指示批示,深刻汲取近期事故教训,县委、县政府决定在全县范围内开展文旅行业安全隐患排查整治攻坚月行动,现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安全生产部署要求,树牢安全发展理念,强化红线意识,坚持问题导向、目标导向和结果导向,深化源头治理、系统治理和综合治理,提高文旅行业从业人员的安全意识和安全素养,扎实推进安全生产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通过开展安全隐患排查整治攻坚月行动,变教训为教材,变教材为措施,引以为戒,举一反三,各类文旅行业企事业单位安全生产意识进一步提高,安全生产工作责任进一步落实,安全防范机制进一步完善,突发事件处置能力进一步提升,保证我县文旅行业安全形势持续稳定,为推动文旅文创高质量发展提供有力的安全生产保障。

二、整治内容

由县文化广电旅游局牵头,联合各乡镇街道、县直有关单位、重点加强全县A级旅游景区(特色旅游村)、星级饭店、星级民宿、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网吧)、文化娱乐场所、文物保护单位、公共文化场馆(所)以及新兴文旅业态经营单位、团队旅游活动等的安全管理,消除各类安全隐患。

(一)A级旅游景区、特色旅游村安全管理情况。重点排查A级旅游景区开放是否符合标准,是否经过安全风险评估;景区、特色旅游村内经营高空、水上、漂流等高风险旅游项目是否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取得经营许可或经过相关部门验收;景区、特色旅游村内溶洞、地穴、地道等有限空间是否采取有效安全管控措施和排查治理;景区、特色旅游村内临水、临崖等危险地段特别是网红打卡点,是否设置有效安全防护设施;是否加强景区内的山体崩塌、滑坡、泥石流、地面塌陷、地裂缝、地面沉降等地质灾害隐患进行排查治理;汛期是否加强对地质灾害易发地段以及涉水活动的安全管理;涉林景区是否加强野外火源管控;是否按照规定核定景区最大承载量,制定游客流量控制方案;景区内部专用机动车辆、客运索道滑道缆车、大型游乐设施、电梯等特种设备开展经常性维护和自查;特种设备操作、检修人员是否取得特种设备作业相关证书。

(二)星级饭店、等级民宿安全管理情况。建筑安全方面,是否存在单独框架结构空间,是否为违规建筑;建筑主体、结构是否存在改建、增设、分割尤其破坏承重结构等情况;是否按时进行易燃易爆危险品消防管理检查。燃气安全方面,是否存在管道违法占压、周边安全间距不足等情况;是否对燃气管道等设备进行定期检查;使用燃气餐饮场所安全通风和燃气泄漏安全保护装置安装使用情况。特种设备安全方面,检查电梯运行使用登记资料和定期检验情况,压力容器等特种设备安全管理情况。消防安全方面,是否存在违规采用可燃材料装修情况;消防设施、器材和消防安全标志是否完好有效;是否存在人员违规住宿情况;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消防车通道是否畅通;是否存在电气线路私拉乱接、电动车违规充电现象。

(三)网吧、文化娱乐场所安全管理情况。重点排查网吧、KTV、游艺厅等各类文化娱乐场所是否开展消防安全培训和应急演练;灭火器、消火栓、喷淋系统等消防设施状态是否正常;安全出口、疏散通道、逃生楼梯等通道是否畅通;电气线路、电器设备等设施是否老化;消防安全标志设置是否合理,疏散指示标志指示方向是否正确;经营场所是否存在“多合一”等情况。

(四)文物保护单位安全管理情况。重点排查文博单位安全管理机构和保卫人员是否健全,安全责任人、安全管理人员对本单位重点安全区域部位、重点安全风险隐患和应急措施是否了解和知情;是否存在违规用火用电现象,是否违规将灯具直接敷设在文物建筑上搞“亮化工程”;消防通道、安全出口、疏散通道是否被封堵、防火间距被侵占。

(五)公共文化场馆(所)安全管理情况。重点检查展厅、排练室、培训室、图书阅览室以及办公区域等人员密集区域消防设施、配电设备是否符合规定并定期检查;安全疏散通道是否畅通,消防安全标志设置是否合理,疏散指示标志指示方向是否正确;主要负责人、分管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各岗位安全生产责任是否清晰;职工安全教育培训是否到位,应急演练是否常态化开展。

(六)做好新兴业态安全督导。重点抓好密室逃脱、剧本杀、玻璃栈桥类高风险旅游项目、寄宿制文化艺术培训机构等新兴业态安全督导。抓好寄宿制文化艺术培训机构的安全监督管理工作;指导督促密室逃脱、剧本杀等经营单位履行安全生产和消防安全责任;督促旅游景区内玻璃栈桥类高风险项目经营单位贯彻执行安全生产有关法律法规,提高安全生产和突发事件应急处置能力,依法组织或参与有关安全事故应急救援和调查工作。

(七)团队旅游安全管理情况。重点排查旅行社和在线旅游企业是否选择符合资质的供应商、合作商;是否规范旅游包车行为,是否做到“五不租”(未取得相应客运经营许可的经营者车辆、未持有效道路运输证的车辆、未安装卫星定位装置的车辆、未投保承运人责任险的车辆、未签订包车合同的车辆);是否重视导游安全教育;出境旅游是否制作安全信息卡。导游在带团中是否做到提示提醒和安全警示义务;是否经过岗前安全培训;是否熟练掌握突发情况下应急救援处置流程。

三、方法步骤

自本方案印发之日起至2023年9月6日,开展为期1个月的文旅行业安全隐患排查整治攻坚月行动,全面摸排全县文旅行业存在的安全管理短板和漏洞,全面加强安全隐患整改,健全完善长效机制,提升基础保障能力,做好常态化安全管理工作。

(一)开展单位自查自改。各A级旅游景区、等级民宿等重点文旅经营单位在本单位安全隐患全部整改完成前一律暂停营业;隐患整改完成后向县文广旅局申报,经县文广旅局检查验收符合安全标准后可恢复营业。各文旅行业企事业单位要对照整治内容,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程规范和技术标准要求,从设施设备、安全组织体系、规章制度、现场管理、风险管控、应急管理等方面,全面开展自查自纠,立查立改,认真查找事故易发的重点场所、要害部位、关键环节。对排查出的问题隐患,找准关键短板,定准对策措施,倒排时间表,做到闭环管理。

(二)开展核查隐患整改。县文广旅局根据企业自查自改情况适时组织相关单位进行核查验收,对A级景区、星级民宿等重点单位采取核实一家,允许恢复营业一家;对因特殊情况无法在一个月内完成整改的,要及时上报,制定整改计划,定人、定措施、定经费、定完成日期;在隐患没有消除前,指导有关经营单位必须采取可靠的防护措施,坚决防止出现人员伤亡。

(三)健全常态化防范机制。五岩山景区“8·4”事故调查报告公布后,县文化广电旅游局组织相关单位、文旅企业对事故进行复盘,在全县文旅行业开展警示教育活动,进一步强化安全意识,总结安全隐患排查整治攻坚月行动的做法,纠正存在的不足和问题,推广好的经验和做法,不断健全常态化的安全风险防范化解长效机制,努力把问题解决在萌芽之前、成灾之前。

四、工作要求

(一)提高政治站位,加强组织领导。成立淇县文旅行业安全隐患排查整治攻坚月行动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成员见附件1),统筹协调淇县文旅行业安全生产工作。攻坚月行动结束后,领导小组自行解散。各乡镇、县直有关单位、各文旅企事业单位要强化使命担当,认真履行部门监管责任、属地管理责任、企业主体责任,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和政治站位,结合本方案,制定具体实施计划,把维护人民群众安全和利益作为整治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切实整改问题,确保文化旅游行业安全,稳步推进各项工作有效落实。

(二)严格执法检查,加强案件办理。持续加大密度开展执法检查和案件办理力度,针对各类文旅行业经营单位,要依法严厉查办一批违法违规案件,震慑违法违规经营行为,规范市场秩序。

(三)加大宣传力度,强化信息报送。大力宣传安全隐患排查整治攻坚月行动工作的先进典型,公开曝光违法违规经营行为,有效引导舆论,扩大社会影响,形成有利于集中整治的社会舆论环境。行动期间,各乡镇街道、县直有关单位发现情况及时向县文旅行业安全隐患排查整治攻坚月行动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报告信息动态,每周五上午下班前,上报本周专项整治工作情况表(附件2)

邮  箱:qxlyjglg@126.com

附件:1.淇县文旅行业安全隐患排查整治攻坚月行动工

作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2.文旅行业安全管理专项整治工作情况表

附件1

淇县文旅行业安全隐患排查整治攻坚月行动

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一、组成人员

组  长:张建华  县委常委、县政府常务副县长

陈  阳  县政府副县长

副组长:刘  飞  县政府办副主任

郭庆军  县文化广电旅游局局长

黄春明  县应急局局长

成  员:各乡镇街道、县发展改革委、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县住房城乡建设局、县城市管理局、县交通运输局、县水利局、县农业农村局、县商务局、县卫生健康委、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县气象局主要负责同志;县公安局、县消防救援大队分管负责同志。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县文化广电旅游局,郭庆军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

二、各成员单位职责

(一)各乡镇街道办

依法依规负责乡村旅游村(点)的高空、水上、漂流、网红桥等游艺设施的日常安全监管工作。

(二)县发展改革委

依法依规负责指导玻璃栈桥类、滑道类高风险涉旅项目核准。

(三)县公安局

依法依规负责指导、监督旅游景区、星级饭店等人员密集型场所、涉旅企业及大型文旅活动公共安全管理工作;维护重点景区周边及旅游集散枢纽交通秩序。

(四)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依法依规负责A级景区、旅游特色村地质灾害监测工作。

(五)县住房城乡建设局

依法依规负责指导属地政府健全文旅项目建筑部分的施工安全管理;负责对具有文化旅游价值的历史文化名镇(村)、历史街区、历史文化建筑保护监督。

(六)县城市管理局

依法依规负责指导旅游餐饮经营单位安全使用燃气。

(七)县交通运输局

依法依规负责指导、督促道路旅客运输企业落实安全责任,健全安全管理制度等安全监管。

(八)县水利局

依法依规负责A级景区内水域的安全监督管理。

(九)县商务局

依法依规指导督促涉旅住宿餐饮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

(十)县卫生健康委

依法依规负责组织、指导、协调相关医疗机构开展旅游突发事件紧急救援。

(十一)县应急局

依法依规参与协调文旅行业较大生产安全事故调查处理,指导参与协调文旅行业较大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工作。

(十二)县市场监管局

依法依规负责实施景区特种设备安全监管;负责涉旅企业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工作。

(十三)县消防救援大队

依法依规指导文旅企事业单位的消防工作,依法开展消防监督抽查、火灾事故调查处理、火灾扑救及重大灾害事故及其他安全事故灾难等应急救援工作。

(十四)县气象局

依法依规负责攻坚月行动期间的气象监测,及时发布重大灾害性天气预警、预报信息;指导景区开展气象防灾减灾工作。

(十五)县防火办

依法依规负责指导涉林景区森林防火工作。

(十六)县文化广电旅游局

依法依规负责文旅行业安全的综合协调和监督管理工作,监督检查文旅行业经营单位的安全生产及应急管理工作,组织开展文旅行业安全专项检查;完成领导小组办公室日常性工作。

附件2

文旅行业安全管理专项整治工作情况表

        填报单位:                                                                                                                                        日期:

序号

排查部位

存在问题

整改措施

整改情况

责任单位及责任人

1






2






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