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索引号:
114106226959861947/2024-92716
成文日期:
2024年12月11日
发文机关:
淇县
关于《淇县义务教育学校建设规划(2024—2028年)》的政策解读
发布时间:2024年03月25日11:52来源:淇县浏览次数:
一、规划背景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坚持以人民为中心,根据《河南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编制义务教育学校建设规划(2024—2028年)的通知》(教办发规〔2024〕44号)、《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河南省义务教育学校办学条件基本标准(试行)的通知》(豫政办〔2016〕129号),按照“政府主责、科学布局、严格标准、全面提升”的原则,制定本规划。
二、法律政策和参考依据
(一)《河南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编制义务教育学校建设规划(2024—2028年)的通知》(教办发规〔2024〕44号)
(二)《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河南省义务教育学校办学条件基本标准(试行)的通知》(豫政办〔2016〕129号)
三、重点任务
2024-2028年,根据新型城镇化进程和区域学龄人口变化趋势,重点在中心城区和人口聚居的城乡结合部规划建设义务教育学校,拟投资约25810万元,新建义务教育学校2所,改扩建义务教育学校11所,新增建筑面积约85700㎡,增加学位5840个。有序增加城镇学位供给,确保规划期末小学班额不超过 45人/班,初中班额不超过 50人/班。通过改扩建学校,为未达标城乡义务教育学校补齐校舍、场所、设施设备等基本办学条件缺口。加大寄宿制学校学生生活条件改善力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