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索引号: 114106226959861947/2023-92436
主题分类: 农业、林业、水利
发文字号: 淇政[2023]2号
成文日期: 2023年02月03日
发文机关: 淇县
有效性: 有效

淇政〔2023〕2号淇县畜禽养殖污染防治规划(2021-2025年)

发布时间:2023年02月28日09:32来源:淇县浏览次数:

各乡、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县政府各部门:

现将《淇县畜禽养殖污染防治规划(2021—2025年)》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实施。

2023年2月17日    

淇县畜禽养殖污染防治规划

(2021—2025年)

一、总则

(一)编制背景

根据国务院《畜禽规模养殖污染防治条例》以及生态环境部农业农村部《关于进一步加快推进畜禽养殖污染防治规划编制的通知》(环办土壤函〔2022〕82号)要求,为进一步加强畜禽养殖污染防治工作,促进养殖粪污综合利用,保障畜禽养殖业健康发展,保护和改善农村生态环境,结合已划定的禁养区方案、乡村振兴和深入打好农业农村污染防治攻坚战工作需要,编制《淇县畜禽养殖污染防治规划(2021—2025年)》。

(二)编制原则

——统筹兼顾,突出重点。统筹环境保护与产业发展、污染预防与治理的关系,在全面推进畜禽养殖污染防治工作的同时,加大重点区域和重点养殖单元的整治力度,有针对性地实施一批重点工程。

——因地制宜,分类管控。充分考虑畜禽养殖污染防治工作的复杂性,对不同地区、不同养殖规模的畜禽养殖单元区别对待,提出差异化管控措施,提高防治成效。

——种养结合,协同减排。以畜禽粪肥就近就地利用为重点,协同推进畜禽养殖污染治理与农业面源污染防治。结合种植规模和结构,科学测算畜禽粪肥养分供需情况,系统评估畜禽粪肥还田利用的经济性和可行性,合理选择畜禽养殖污染防治模式。

——多方联动,合力推进。充分发挥畜禽养殖污染防治有关部门的信息、资源优势,建立多部门协调联动机制,共同推进畜禽养殖污染防治工作。建立政府、企业、社会多元化投入机制,加大畜禽养殖污染防治投入力度。

(三)编制依据

1.国家法律法规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畜牧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壤污染防治法》;

《基本农田保护条例》;

《畜禽规模养殖污染防治条例》。

2.规范性文件

《国务院关于印发土壤污染防治行动计划的通知》(国发〔2016〕31号);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快推进畜禽养殖废弃物资源化利用的意见》(国办发〔2017〕48号);

《畜禽养殖禁养区划定技术指南》(环办水体〔2016〕99号);

《病死及病害动物无害化处理技术规范》(农医发〔2017〕25号);

《关于进一步规范畜禽养殖禁养区划定和管理促进生猪生产发展的通知》(环办土壤〔2019〕55号);

《农业农村部办公厅、生态环境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明确畜禽粪污还田利用要求强化养殖污染监管的通知》(农办牧〔2020〕23号);

《畜禽养殖污染防治规划编制指南(试行)》(环办土壤函〔2021〕465号);

《畜禽养殖场(户)粪污处理设施建设技术指南》(农办牧〔2022〕19号)。

《河南省畜牧局 河南省环境保护厅关于调整畜禽养殖场规模标准的通知》(豫牧〔2017〕18号);

《关于加快畜牧业高质量发展的意见》(鹤政办〔2020〕36号);

《河南省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设施建设指南》(豫农文〔2020〕207号);

《河南省农业农村厅河南省生态环境厅关于进一步明确畜禽粪污还田利用要求强化养殖污染监管》的通知(豫农文〔2020〕314号);

《规模畜禽养殖场污染防治最佳可行技术指南(试行)》(HJ—BAT—10);

《河南省规模以下养殖户畜禽粪污处理设施建设的指导意见(试行)》(豫农文〔2021〕348号)。

3.相关标准规范

《土壤环境质量农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15618—2018)

《畜禽养殖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596—2001);

《畜禽粪便监测技术规范》(GB/T25169—2010);

《畜禽粪便还田技术规范》(GB/T25246—2010);

《畜禽养殖污水贮存设施设计要求》(GB/T26624—2011);

《畜禽粪便贮存设施设计要求》(GB/T27622—2011);

《畜禽粪便无害化处理技术规范》(GB/T36195—2018);

《畜禽养殖业污染治理工程技术规范》(HJ497—2009);

《畜禽养殖业污染防治技术规范》(HJ/T81—2001);

《排污许可证申请与核发技术规范畜禽养殖行业》(HJ1029—2019);

《有机肥料》(NY/T525—2021);

《畜禽场环境污染控制技术规范》(NY/T1169—2006);

《沼肥施用技术规范》(NY/T2065—2011);

《畜禽粪便堆肥技术规范》(NY/T3442—2019);

《畜禽粪便土地承载力测算方法》(NY/T3877—2021)。

4.相关规划

《河南省畜禽养殖防治规划(2021—2025年)》

《鹤壁市“十四五”生态环境保护与生态经济发展规划》。

《淇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〇三五年远景目标纲要》;

(四)规划范围和时限

1.规划范围

本次规划的范围是淇县行政区域,包括9个乡镇,面积     567.43平方公里。

2.规划时限

规划期限:2021—2025年。

规划基准年:原则上以2020年作为规划基准年。

3.适用范围

适用范围为淇县畜禽规模养殖场和规模以下养殖户(根据《河南省畜牧局 河南省环境保护厅关于调整畜禽养殖场规模标准的通知》(豫牧〔2017〕18号),淇县畜禽规模养殖标准确定为:①生猪≥500头(年出栏);②奶牛≥200头(年存栏);③肉牛≥200头(年出栏);④蛋鸡≥10000只(年存栏);⑤肉禽≥50000只(年出栏);⑥肉羊≥1000只(年出栏)。

二、区域概况

(一)自然地理概况

淇县位于河南省北部,隶属鹤壁市,总面积567.43平方公里,辖9个乡镇(办),174个行政村,3个居委会。地势西北高,东南低,西和西北为山区,东和东南为平原和泊洼,北、东、南三面环水,所有内河均向东南汇集。水资源较丰富,水质较好,全年平均降水总量为4.1亿立方米,年径流总量为8437.10万立方米。境内主要河流有淇河、折胫河、思德河、赵家渠,属海河流域。气候属于北温带大陆干旱性气候,主要特征为春季温暖多风,夏季水热同济,秋季湿润高爽,冬季寒冷少雪。

(二)社会经济概况

2020年,淇县总人口27.9万人,乡村人口12.00万人,城镇人口15.9万人,城镇化率57.0%;工业总产值241.9亿元,粮食总产量29.24万吨,耕地面积58.99万亩;全县产业以汽车及零部件、纺织服装、食品加工、畜牧养殖等产业为支撑,其中畜禽养殖业在经济发展占重要地位,为河南省畜牧养殖大县。

(三)生态环境概况及存在问题

“十三五”时期,淇县空气质量明显好转,地表水、地下水、土壤环境稳定达标。环境空气方面,主要污染物浓度逐年下降,但细颗粒物和臭氧为代表的二次污染仍不能稳定达标。水环境质量方面,地表水出境断面实现稳定达标,但水资源匮乏、城市污水管网不完善等仍是制约水环境质量进一步改善的主要原因。土壤和地下水方面,还存在较多的污染隐患和风险。农业农村方面,农村生活污水未全面收集处理、畜禽面源污染未达到根本改变,仍是“十四五”时期需要重点关注的问题。

三、畜禽养殖污染防治现状

(一)畜禽养殖现状

据统计,全县畜禽养殖场(户)共1170家,其中规模畜禽养殖场208家,规模以下养殖户962家。2020年,全县养殖存栏45.8万头猪当量,生猪、家禽、牛、羊占全县畜禽养殖总量的比例分别为62.6%、23.5%、10 %、3.9%,规模化率分别为85.9%、54.2%、6.7%、27.8%,平均规模化率为70.2 %,全县规模化养殖率仍较低。从规模养殖场分布来看,北阳镇、庙口镇、西岗镇三镇养殖场数量和常年存栏量(猪当量)占比均超70%,为淇县的养殖大镇。

(二)污染防治现状

清粪方式方面。淇县畜禽规模养殖场清粪方式以水冲粪、干清粪为主,规模养殖场采用干清粪的占比62%,采用水冲粪的占比35.6%,采用水泡粪的占比2.4%。从养殖类型来看,规模养猪场清粪方式以水冲粪为主,规模养鸡场、养牛养羊场以干清粪为主。畜禽养殖户多采用人工干清粪。

粪污处理模式方面。据对部分规模养殖场的调查,规模生猪养殖场采用厌氧发酵的有24家;大多数养殖场采用自然堆肥或固定场堆肥,部分企业配备有干湿分离、翻抛车和强制通风设施。规模养鸡场、养牛羊场均采用自然堆肥或固定场堆肥。畜禽养殖户多采用自然堆肥,然后直接还田。

氨气处理方面。全县畜禽规模养殖场氨等臭气处理设施主要采取源头治理,没有末端治理措施。大多数企业对养殖场圈舍、粪堆采用强制通风,以减少恶臭对周边环境的影响,同时通过喷洒生物除臭剂减轻氨气的扩散。

主要污染物产生情况。经计算,淇县2020年畜禽养殖固体粪污产生量为9.0万吨,液体粪污产生量为120.4万吨;淇县2020年畜禽养殖粪污主要污染物化学需氧量、氨氮、总磷、总氮产生量分别为22205.6吨、229.2吨、384.4吨、1330.4吨。主要集中在北阳镇、庙口镇、西岗镇,生猪养殖是首要贡献源。

(三)禁养区划定情况

根据淇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淇县畜禽养殖禁养区限养区和可养区调整划定方案的通知》(淇政〔2016〕31号)和淇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淇县畜禽养殖禁养区调整方案的通知》(淇政〔2020〕2号),全县划定饮用水保护区、风景名胜区等畜禽养殖禁养区7类,禁养区面积113.49平方公里。

(四)种养结合情况

2020年,全县耕地面积34.4万亩。其中,水浇地31.7万亩,占92.28%;旱地2.67万亩,占7.72%。庙口镇、高村镇、北阳镇、西岗镇耕地面积较大,占全县耕地的82%。农作物类型主要为小麦和玉米。

据统计,全县有48家养殖场通过生产有机肥,实现异地消纳;有128家养殖场建有粪便堆粪场84870立方米、粪污储存池36800立方米、粪肥还田管网17130米等粪肥还田设施,实现本地消纳;尚有32家养殖场,由于粪肥田间施用设施不配套或配套土地未完全落实等原因,未能完全实现本地消纳。根据《河南省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设施建设指南》,依据畜禽养殖场设计规模、配套土地面积核算,选用小麦+玉米种植模式,粪肥替代按照 50%估算理论值,全县规模养殖场共需消纳用地约16.5万亩,淇县有充足的农田土地实现生态消纳。

(五)环境承载力分析

1.土地承载力

依据《畜禽粪便土地承载力测算方法》(NY/T3877—2021 ),统计2020年各乡镇种植业、畜禽养殖业数据,土壤氮磷养分等级按照二类地,粪肥替代比例按50%估算,计算区域土地承载力。经计算,全县畜禽粪便土地承载力R/A为2.44(以氮计),区域土地可承载107.66万头猪当量。全县无超载乡镇,全县9个乡镇承载力(R/A)处于1.52—3.32之间,其中灵山办、黄洞乡、庙口镇承载力(R/A)处于1.52—1.93之间,北阳镇、桥盟办、西岗镇、卫都办、朝歌办承载力(R/A)处于2.38—2.92之间,高村镇承载力(R/A)最高,为3.32。

2.水环境承载力

依据《水环境承载力评价办法(试行)》,统计2020年全县主要考核河流水质达标情况,计算水环境承载力指数。经核算,水质时间达标率A1值为100%,水质空间达标率A2值为100%,水环境承载力指数Rc值为100%>90%,区域为未超载地区,不属于水质敏感和水质较差区域。

(六)主要问题

1.养殖标准化程度不高

部分养殖场标准化水平不高,存在设施装备落后,配套设施不足等问题,个别畜禽规模养殖场粪污处理设施的设计施工不够规范。

2.养殖场粪污处理设施配套率低

大部分养殖场均建有粪污处理设施,但水冲粪比例仍然较高,占比35.6%;部分畜禽养殖场的固体粪便储存场、液体粪污储存池与养殖规模不配套,防雨、防渗、防溢措施有待加强;多数养殖企业对养殖场圈舍、粪堆的恶臭采用强制通风,还存在恶臭扰民现象。

3.粪污还田仍存在一定差距

虽然各养殖场均配有一定的消纳土地,但部分养殖场配套的消纳土地不足,且未落实配套消纳土地协议,随意性较强;全县规模养殖场中尚有32家养殖场粪肥还田的配套设施不完善或消纳土地协议未落实,不能保证畜禽粪污及时规范还田,使得粪污还田利用的途径受阻。

4.畜禽养殖污染防治监管水平有待提升

畜禽养殖污染防治监管缺少相应的技术支撑,各级政府、相关部门未形成有效的联运机制,乡镇、村级基层政府的监督力量未得到有效发挥。目前,畜禽养殖信息化能力建设主要依托国家畜禽规模养殖场直联直报信息系统,该系统对于畜禽养殖污染防治监管工作的指导作用有限,畜禽养殖污染防治监管工作缺少有效的抓手。

四、规划目标

(一)规划目标

学习借鉴内乡模式到2025年,畜禽养殖场粪污处理利用模式成熟稳定,资源化利用水平显著提升,监管体系逐渐完善,全县畜牧业初步实现绿色发展。

淇县畜禽养殖污染防治“十四五”规划指标体系

序号

指标名称

单位

现状值

2025年目标值

属性

备注

1

畜禽规模化养殖率

%

70

80

预期性

2

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率

%

80

83

约束性

3

畜禽规模养殖场粪污处理设施装备配套率

%

95

100

约束性

4

畜禽规模养殖场粪污资源化利用台账覆盖率

%

/

100

预期性

5

大型规模养殖场氨减排比例

%

/

5

预期性

(二)规划指标可达性分析

1.畜禽规模化养殖率

2020年,畜禽规模化养殖率现状值为70.2%。“十四五”期间,重点发展年出栏生猪5000头、肉鸡30万只、肉羊1000只、肉牛200头和存栏蛋鸡5万只、奶牛300头以上的规模养殖场,逐年提高畜禽规模化养殖率。并以亿源、一得等龙头企业为依托,大力发展万头规模以上生猪养殖企业,提高生猪标准化、规模化饲养水平。通过以上措施,预计2025年淇县畜禽规模化养殖率可达80%以上。

2.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率

2020年,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率现状值为80%。具备资源化利用畜禽养殖粪便的潜力。“十四五”期间,按照“种养结合、生态养殖、以地定畜”的产业发展思路,畅通还田利用渠道,督促畜禽规模养殖场对接种植消纳土地,明确消纳数量与计划,确保消纳落地,实现生态消纳。同时,通过种养结合生态养殖等重大工程项目的实施,预计到2025年淇县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率可达83%。

3.畜禽规模养殖场粪污处理设施装备配套率

2020年,畜禽规模养殖场粪污处理设施装备配套率现状值为95%。“十四五”期间,根据不同畜种,引导尚未配备治理设施或设施无法满足治理要求的养殖场加速粪污无害化处理,减少氮磷和臭气排放。同时,通过实施规模养殖场升级改造等重点工程,对规模畜禽养殖场粪污处理设施进行改造升级,预计到2025年畜禽规模养殖场粪污处理设施装备配套率可达100%。

4.畜禽规模养殖场粪污资源化利用台账覆盖率

“十四五”期间,将重点加大对粪污处理日常监督,强化粪污还田利用、病死畜禽尸体等废弃物处置的监管,推动建立畜禽粪污处理、粪肥利用、病死畜禽尸体处置的台账制度,并作为监督执法的重要依据。各乡镇设立畜禽粪污监督管理员,监督管理所辖区域的畜禽养殖场(户)粪污处理情况。通过以上措施,预计到2025年淇县畜禽规模养殖场粪污资源化利用台账覆盖率可达100%。

5.大型规模养殖场氨减排比例

“十四五”期间,淇县将在大型养殖场试点开展氨气回收、治理设施建设,实现大型规模养殖场氨减排5%的比例。

五、主要任务

(一)加强优化布局,引导畜禽养殖业有序发展

1.加强畜禽养殖分区管理

根据主体功能定位、生态管控分区要求、禁养区划定方案,加强畜禽养殖分区管理。强化禁养区内已关闭搬迁的畜禽养殖场(小区)和养殖专业户的巡查和监管力度,严防禁养区“反弹”和“复养”现象。严格畜禽养殖场环境准入,新建、改建和扩建规模养殖场,须符合畜禽养殖发展规划和生态环境保护规划,坚持“以排定产、以种定养”,在与区域环境容量、土地承载力相适应的条件下,推进畜禽养殖业有序发展。

2.优化畜禽养殖空间布局

围绕县域空间发展布局和定位,进一步优化调整乡镇畜禽养殖空间布局。严格控制县城周边区域(桥盟办、朝歌办、卫都办)、生态旅游区域(灵山办、黄洞乡)畜禽养殖规模和数量。引导规模畜禽养殖场向环境容量大、环境敏感程度低、粮食主产区的北阳镇、西岗镇、庙口镇等进行适度发展。

3.壮大规模化水平

鼓励大型畜禽规模养殖场结合土地消纳面积,分区分片布局养殖区域,引导规模以下畜禽养殖场(户)加快转型,发展适度规模养殖。加快建设现代化养殖基地,重点发展年出栏生猪5000头、肉鸡30万只、肉羊1000只、肉牛200头和存栏蛋鸡5万只、奶牛300头以上的规模养殖场,逐年提高畜禽规模化养殖率。以亿源、一得等龙头企业为依托,大力发展万头生猪标准化养殖场,提高畜禽养殖标准化、规模化饲养水平。在北阳镇、西岗镇等乡镇,重点发展优质肉牛规模化标准化养殖,建设全市乃至全省肉牛养殖基地。到2025年,力争畜禽规模化养殖率达到80%以上。

4.推进标准化生产

加快转变畜禽养殖发展方式,按照品种优良化、设施现代化、防疫规范化、粪污资源化、产品安全化要求,推进规模养殖场标准化升级改造。对已配套粪污处理设施装备的规模养殖场引导设施装备提档升级,进一步扩大处理能力,降低环境风险;对粪污处理设施装备未配套的畜禽规模养殖场和畜禽养殖户,2025年底前完成升级改造。支持畜禽规模养殖场采用全封闭、自动化、信息化饲养设施,建设标准化饲舍。“十四五”期间,对泰瑞牧业、永昌飞天、东泰牧业、盛源牧业等重点规模养殖企业进行标准化升级改造。到2025年,力争创建省级龙头企业4个、创建国家级龙头企业1个。

(二)坚持精准治污,促进畜禽养殖业健康发展

1.明确治污设施建设要求

畜禽规模养殖场推行粪污处理设施“一分三防两配套”建设。“一分”,即改造建设雨污分流、暗沟布设的污水收集输送系统,实现雨污分离;“三防”,即配套设施需符合防渗、防雨、防溢流要求;“两配套”,即视具体情况配套建设储粪场和粪污储存池。畜禽规模养殖场应及时对粪污进行收集、贮存,粪污储存池(场)的设计应符合规范要求。液体粪污储存池容积应不小于当地农林作物生产用肥的最大间隔时间内产生粪污的总量。到2025年,畜禽规模养殖场全部实现雨污分流和污水暗管输送。

2.完善源头减量设施

逐步淘汰乳头式饮水器,推广自动饮水器,配备完善集水槽,防止畜禽饮水浪费及外流。鼓励畜禽规模养殖场采用干清粪、地面垫料等节水型清粪方式。新建养殖场(户)杜绝水冲粪清粪方式,现有养殖场(户)逐步淘汰水冲粪清粪方式,冲洗设施设备应改为高压水枪冲洗,实现废水源头减量。大型养殖场推广全封闭饲养模式。“十四五”期间,重点淘汰水冲粪清粪方式,对粪污贮存设施进行升级改造,基本做到雨污分流。到2025年,规模养殖场干清粪、水泡粪清粪方式占比提升至60%。

3.提升粪污处置设施

畜禽规模养殖场应配备与设计生产能力、粪污处理利用方式相适应的粪污收集、暂存或处理设施设备并确保正常运行。畜禽粪污自行处理利用的养殖场(户),应结合农业施肥特点和规律,建设堆沤肥、粪污密闭贮存和沼气收集处理等设施,做到防渗、防雨、防溢流,避免造成环境污染。委托第三方处理机构无害化处理的养殖场(户),应按照相关要求规范建设固体粪便堆放场和粪污暂存设施,粪污运输时应采取有效措施防止跑、冒、滴、漏。加强粪污处置设施的运行维护,健全粪污处置设施的运行维护制度,确保粪污处置设施正常运行。“十四五”期间,重点对淇县亿源牧业、河南永昌飞天养殖、淇县兴农生态牧业等8家养殖企业进行整治,提升养殖污染处置能力。到2025年,畜禽规模养殖场粪污处理设施装备配套率达到100%。

4.加强田间利用设施建设

固体粪污宜采用自然堆肥、条垛式主动供氧堆肥、机械翻堆堆肥和转筒式堆肥等好氧或厌氧技术进行无害化处理,液体粪污宜采用厌氧发酵、好氧、异位发酵床等单一或组合技术进行无害化处理。支持畜禽养殖场(户)在田间地头建设沼液储液池(罐)和喷灌管网以及使用沼液运输车辆等方式,解决粪肥还田“最后一公里”问题,鼓励沼液和经无害化处理的畜禽养殖废水作为肥料科学还田使用。合理布局田间粪肥暂存设施,配备运输罐车、肥水还田输送管道、肥水托管式施用、撒肥机等设施。到2025年,全县粪污还田的规模养殖企业配套建设还田设施或设备达到90%以上。

(三)加快种养结合,推进畜禽养殖业绿色发展

1.推进绿色养殖模式

大力推广家庭农场种养一体化、大型规模养殖场全循环种养结合、休闲观光种养结合等生态养殖模式。在淇县东部平原区,结合高标准农田改造,优先对规模较大的种植区域、养殖区域(特别是西岗、庙口等乡镇)的养殖场,配套建设粪污还田设施,打造万亩综合农业示范园区。在淇县西部浅山丘陵区(北阳镇),重点推广过腹还田养殖模式,引导畜禽规模养殖场创建美丽牧场。大力扶持有机肥加工企业,健全养殖粪污储运和灌溉系统,构筑“种养深度结合”的格局。“十四五”期间,通过种养结合生态养殖工程的实施,在北阳镇、西岗镇、庙口镇等重点区域打造种养结合试点示范工程。到2025年,淇县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率达83%以上。

2.推广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技术

淇县土地承载力还有较大空间,养殖场周边有足够的消纳土地,全县推广以畜禽粪肥就近还田利用为主要粪污资源化利用模式。对中小型规模养殖场和规模以下养殖户,推广“固体储存/液体密闭储存+就近还田”模式;对大型规模养殖场,推广“固体储存/液体厌氧发酵+就近还田”模式;原则上禁用“污水达标排放”模式。到2025年,全县所有规模养殖企业均应落实粪污资源化利用模式,配套建设相应的还田设施或设备达到90%以上。

3.探索减少畜禽养殖氨气排放

指导畜禽规模养殖场采取控制饲养密度、及时清粪等措施改善局部环境空气质量,结合实际选择抑臭菌剂、密闭遮挡、喷淋水洗、化学洗涤、生物过滤等畜禽舍内外臭气防治措施。引导大型畜禽规模养殖场建设氨气减排设施,从畜禽圈舍—存储—还田利用等全过程考虑,采取酸化抑氨、密闭控氨、深耕固按等方式控制氨排放。推广畜禽养殖饲料科学配置,避免饲料中氮含量过高,鼓励养殖场(户)在粪便厌氧处理和动物粪便中添加脲素酶等抑制剂,利用秸秆覆盖粪池或储粪罐,减少粪便暴露面积,减少氨气排放。“十四五”期间,在大型养殖场试点开展氨气回收、治理设施建设。到2025年,大型规模养殖场氨减排比例达5%。

4.完善粪污处理台账

按照“一场一档”要求,督促指导畜禽规模养殖场、第三方服务机构建立完善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档案。以畜禽规模养殖场为重点,督促其加快完善粪污利用台账制度,及时记录更新有关信息,确保畜禽粪污去向可追溯;配套土地面积不足、无法就地就近还田的畜禽规模养殖场应委托第三方代为实现资源化利用,并建立粪污运输台账;粪污采用其他利用方式的,需实时记录粪污利用情况。鼓励规模以下畜禽养殖场(户)集中区域,逐步实施粪污资源化利用计划和台账管理。到2025年年底前,畜禽规模养殖场粪污资源化利用台账覆盖率达到100%。

(四)加强环境监管,防范环境风险

1.完善畜禽养殖监管机制

强化畜禽养殖污染防治监管执法,落实“双随机、一公开”制度。严格执行环境影响评价制度和“三同时”制度,依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落实相应污染治理措施,实施畜禽规模养殖场排污许可证制度。加强生态环境、农业农村等部门联动,依法严厉打击通过暗管、渗井、渗坑或者不正常运行污染防治设施等逃避监管的违法排污行为。充分发挥乡镇、村级基层政府的监督力量,着力推进县、乡镇、村、组四级畜禽养殖网格化管理。探索利用无人机、视频、遥感等手段开展畜禽养殖场(户)环境监管。借用互联网、物联网、大数据等技术推进大型规模养殖场智慧管控。

2.防范环境风险

探索养殖企业生产管理数据与行政管理平台的数字化对接,动态掌握全县规模畜禽养殖场、辖区养殖规模、废弃物综合利用、污染防治设施建设等情况,防范环境风险。加强粪污处理监管,推进万头以上养猪场及重要配套设施安装在线视频系统。加强南水北调中线工程沿线、淇河沿线等重点区域内的畜禽养殖场(户)污染风险排查,防范环境风险。建立无害化处理监管信息系统,配备无害化处理设施运行视频监控设备,推动实施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信息化监管。

六、重点工程

(一)重点项目

畜禽养殖污染防治和资源化利用重点项目包括规模养殖场升级改造工程、种养结合生态养殖工程、畜禽养殖场恶臭气体治理和监管监测能力建设,具体建设内容、实施时间、投资估算等内容详表5—1。

表5—1  淇县畜禽养殖污染防治规划重点建设项目

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内容

实施时间

牵头部门

参与单位

投资

估算

(万元)

1

规模养殖场升级改造工程

对亿源牧业、永昌飞天、兴农牧业、盛源牧业等8家重点规模化养殖企业开展粪污处理配套设施改造升级,提升养殖标准化水平,重点改进节水设备,建设雨污分流、暗沟布设的污水收集系统和漏缝地板等清粪设施,配备固液分离机等设备。

2021—

2025

县农业农村局

相关各乡镇

800

2

种养结合生态养殖工程

以北阳镇、西岗镇、庙口镇养殖企业为重点,结合高标准农田改造,配套建设粪污还田设施,打造万亩综合农业示范园区。

2021—

2025

县农业农村局

相关各乡镇

500

3

畜禽养殖场恶臭气体治理

对全县存栏大于2000头以上生猪养殖场(30家)针对畜禽养殖废弃物处理与利用过程的关键环节,采取场所密闭、喷洒除臭剂等措施,减少恶臭气体扩散,降低恶臭气体对场区空气质量和周边居民生活的影响。在大型养殖场试点开展氨气回收、治理设施建设。

2021—

2025

县农业农村局

相关各乡镇

500

4

监管监测能力建设

全面推进环境管理信息化建设,推进畜牧养殖档案和监管工作电子化,全面推进养殖场业主生产情况直联直报,对规模养殖场实行全覆盖备案,并进行分类管理;开展地表水控制断面环境质量监测。

2021—

2025

县农业农村局

相关各乡镇

50

(二)资金筹措

本规划规模养殖场升级改造工程、种养结合生态养殖工程、畜禽养殖场恶臭气体治理和监管监测能力建设工程等,共拟投资约1850万元。项目资金来源主要为积极争取中央、省级、市级、县级财政资金,部分为养殖场自筹资金。

(三)效益分析 

1.经济效益

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形成的沼渣、沼液、堆肥等可作为有机肥料,在种植业发展中降低化肥使用量,节约生产成本。沼气作为能源产品,精制后可作为天然气接入燃气管网或直接用于沼气发电,作为养殖场的生产和生活用电,将有利于降低畜禽养殖成本,从而增加经济效益。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和循环农业发展中的农副产品饲料化,将实现农业可再生资源的合理开发与利用,产生直接的经济效益。

2.环境效益

畜禽养殖布局优化调整将有效促进饮用水源保护区、风景名胜区、自然保护地以及重点河流等环境敏感区域的生态环境保护。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和面源污染防控将进一步降低畜禽养殖污染对水生态环境、土壤环境的影响,对于环境质量的持续改善具有促进作用。

3.社会效益

优化调整畜禽养殖布局,将促进畜禽养殖场迁离城镇居民区、文化教育及科技研发区域,减少人口密集区域畜禽养殖的臭气污染和其他环境影响。农村地区的畜禽养殖场在加强畜禽养殖污染防治措施和管理后,对于改善村容村貌,提升农村人居环境具有积极促进作用。对于创建文明城市也起到一定推动作用。

七、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

鹤壁市生态环境局淇县分局与淇县农业农村局等相关部门成立畜禽养殖污染防治工作小组,加强对畜禽养殖污染防治工作的统一组织领导,定期召开工作会议,研究解决畜禽养殖污染防治重点难点问题。严格落实责任,建立健全部门沟通协作机制,完善工作调度、检查、督办、通报制度,按照部门职责分工,抓好畜禽养殖污染防治规划目标、任务分解,并将其纳入政府年度目标责任考核,对规划实施进展缓慢、重点工程任务滞后或运行不稳定、政策措施落实不到位的部门、乡镇,跟踪问责,落实防治工作责任。

(二)强化分工协作

加强部门联动,建立有效的部门沟通协作机制,严格落实生态环境、农业农村、发改、财政及其他部门责任,分解落实畜禽养殖污染防治任务,加强资源和信息共享,建立各有关部门紧密协作、合力推进的工作机制。生态环境部门要加强对畜禽养殖污染防治的统一监督管理。农业农村部门要做好畜禽养殖粪污处理与综合利用的技术指导和服务工作,做好畜禽粪肥还田的组织与引导工作,并实施畜禽养殖业发展和布局规划,推进畜禽粪污综合利用。其他有关部门依据《畜禽规模养殖污染防治条例》和各自职责,负责畜禽养殖污染防治相关工作。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要协助有关部门做好本行政区域的养殖废弃物处理和资源化工作,镇政府(街道办)负责本区域内的畜禽养殖污染防治工作。制定科学、规范、严格的考核体系、督查方案和目标考核办法,加大畜禽养殖污染执法力度。

(三)加大政策和技术支撑

加大对技术研发的投入和政策支持,拓宽资金渠道,加强资金整合,探索建立涉及财政、企业、社会的多元投入机制。加快推动畜禽养殖业集成绿色高效技术的研发,引导、鼓励有条件的养殖企业在畜禽粪污资源利用上投入,探索有利于畜禽粪污收集、处理、利用机制。鼓励大型养殖企业、兽药经营企业、饲料生产企业、高等院校、科研单位等组建畜牧养殖服务团队,为中小养殖场户提供机械生产、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和废弃物资源化利用等“一条龙”“菜单式”实用科技服务,建设畜禽养殖污染防治实用技术示范工程。推动建立畜禽粪污收集、转化、利用网络体系,鼓励在养殖密集区域建立粪污集中处理中心。对采用清洁生产技术、减排成效好、废弃物资源化利用水平高的规模畜禽养殖场区实施税收减免、奖励补贴等优惠措施;针对有机肥生产等畜禽养殖废弃物综合利用工程,综合运用信贷、税收、补贴等机制模式,加大畜禽废弃物资源化利用支持力度。

(四)加强宣传教育

加强对畜禽养殖业污染整治工作的舆论宣传,及时主动在部门网站上公开查处的环境违法畜禽养殖场环保信息,通过新闻媒体对挂牌督办环境问题、立案查处的环境违法案件以及危害群众健康的突出问题予以曝光。充分利用微博、微信等新媒体,及时解读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相关政策,加强畜禽养殖污染防治宣传教育,宣传推广各地的好经验好做法,在全社会营造整治畜禽养殖污染的舆论氛围,使“种养结合、生态养殖、循环养殖”的观念深入人心,提高养殖场(户)主动参与污染防治的自觉性和主动性。

附件.doc

政策解读:淇县畜禽养殖污染防治规划政策解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