淇县人民政府文件
淇政〔2008〕31号
淇县人民政府
关于废止2007年前发布的部分规范性文件的
通 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铁西区管委会,县政府各部门:
为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维护社会主义法制统一,按照《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全省市县政府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豫政办〔2008〕41号)、《鹤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全市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鹤政办〔2008〕33号)文件精神,县政府对2007年12月31日前的规范性文件进行了全面清理。经过清理,县政府研究决定,对下列四类规范性文件予以废止:
一、与国家法律、行政法规和我省地方性法规、规章相抵触,特别是违法设定行政处罚、行政许可、行政征收、行政确认、行政强制、行政收费等项目的;
二、与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和行政管理体制改革的要求不相适应,特别是影响环境和资源保护,影响节能减排,含有“零地价”、“零执法”、“挂牌保护”内容和地方保护、行业保护以及超国民待遇内容的;
三、规范性文件之间相互矛盾和冲突,影响执行效力的;
四、被新的规范性文件和政策措施所代替的。
附:废止规范性文件目录
二○○八年九月二十六日
附 件
废止规范性文件目录
1.淇县人民政府办公室批转县交通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客运市场管理实施意见的通知(淇政办〔2002〕10号)
2.淇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行政事业单位个人所得税征收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淇政〔2002〕18号)
3.淇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对全县工商企业的奖励办法的通知(淇政办〔2002〕106号)
4.淇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淇县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安全监督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淇政〔2002〕51号)
5.淇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淇县招商引资优惠办法(试行)的通知(淇政〔2003〕43号)
6.淇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淇县招商引资奖励办法(试行)的通知(淇政〔2003〕44号)
7.淇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淇县招商引资优惠办法的通知(淇政〔2004〕19号)
8.淇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淇县社会抚养费征收管理办法的通知(淇政〔2003〕4号)
9.淇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淇县社会抚养费征收管理办法修改稿的通知(淇政〔2005〕24号)
10.淇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淇县城区环境卫生费征收管理办法的通知(淇政办〔2002〕22号)
11.淇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淇县城区环境卫生费和垃圾处理费征收管理办法的通知(淇政〔2004〕24号)
12.淇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淇县城区户外广告管理办法的通知(淇政〔2002〕50号)
主题词:文秘工作 行政 规范 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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抄送:县委各部门,县人武部,市属有关单位。县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县政协办公室,
县法院,县检察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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淇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08年9月26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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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对:郑照乾 (共印130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