淇县人民政府文件
淇政〔2008〕23号
淇县人民政府
关于印发淇河生态建设和保护工作方案的
通 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铁西区管委会,县政府各部门:
《淇河生态建设和保护工作方案》已经县政府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望认真贯彻执行。
二○○八年七月十五日
淇河生态建设和保护工作方案
为加强淇河生态建设和保护工作,把淇河打造成为一条自然生态“绿色长廊”,根据《鹤壁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淇河生态保护与开发工作的意见》(鹤政〔2007〕53号)要求,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淇河总体发展规划为依据,坚持“保护第一、恢复生态,合理利用、促进发展,适度开发、服务群众”的二十四字方针,建立“政府主导、乡(镇)负责、部门联动”的工作机制,坚决制止和打击破坏淇河生态环境的违法违规行为,确保淇河生态建设和保护工作顺利进行,把淇河建设成为一条生态河、景观河。
二、工作目标
经过5年努力,使淇河右岸一段一景、景随步移、三季有花、四季见绿;淇河水质常年保持二级以上标准;淇河保护区范围内呈现出“成片的树林、成片的竹林、成片的湿地、成群的鸟群”自然和谐生态的原始景象。
三、生态建设和保护范围
淇河淇县段。其中,107国道淇河公路大桥至天然太极图段右岸,宽度为淇河右岸向外延伸1300米的控制区。其它地段维护现状,参照市里执行。
四、生态建设和保护的原则
(一)科学规划原则:根据淇河总体发展规划,对淇河控制区范围内的植被保护与恢复、水环境保护与生态建设,做到科学规划,合理布局,分步实施。
(二)可持续发展原则:以生态保护、生态恢复和生态建设为主,维护生态环境发展平衡,形成良性循环,实现生态环境的可持续发展。
五、重点工作
(一)科学制定并严格实施规划。根据工作需要,统筹考虑、科学制定总体规划,制订淇河乡(镇)段规划,形成较为完善的淇河生态建设和保护规划体系。各类规划的制(修)订要做到相互衔接,科学合理,体现前瞻性,真正发挥指导作用。各有关乡(镇)和县直单位要严格按照规划要求,做好淇河生态建设和保护工作,确保各项措施落到实处。
(二)切实加强淇河生态保护。做好淇河水资源的保护,加强对淇河污染源的监管,严禁向淇河排放废水、倾倒垃圾,严禁在饮用水源内洗涤、游泳,使淇河水质常年保持在国家二级以上标准。做好淇河鲫鱼等淇河水生物的保护,规范捕捞行为,严禁违规网鱼、电鱼、毒鱼等。要做好陆生动、植物的保护,严禁在控制区放牧和乱砍乱伐,严防林木火灾。做好土地资源的保护,严禁违规开垦和占用河床、河道,禁止在控制区乱挖乱采、乱搭乱建。
(三)加大淇河生态建设力度。在巩固淇河沿岸绿化成果、加强植物植被管护的基础上,按照淇河生态建设的总体要求和生物多样性原则,进一步扩大绿化规模,不断提升绿化品位,适当调整绿化苗木的季相变化,做到乔、灌木和花草合理搭配,为鸟类及其他野生动物提供良好的生存、繁衍条件,使淇河右岸一段一景、景随步移、三季有花、四季见绿,形成独具特色的生态景观。
六、保障措施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为进一步加强对淇河生态建设和保护工作的领导,县政府成立了淇河生态建设和保护工作领导小组(名单附后),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县水利局。各有关乡(镇)和县直单位也要成立相应组织,一把手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抓,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工作局面。
(二)广泛宣传,全面动员。各有关乡(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