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淇县政府信息公开指南
发布日期:[08-05-20 10:18:07] 点击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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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答复。本行政机关按照申请人在《申请表》中的要求,可提供纸质、光盘或其他介质形式的政府信息,并可通过自行领取、信函、传真、电子邮件等方式答复。
(四)收费标准。本机关依申请提供政府信息的收费标准由财政和价格管理部门确定,收取的费用全部上缴财政。申请人申请减免费用的,可以在《淇县政府办公室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中一并填妥。
四、监督方式及程序
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认为本行政机关未依法履行政府信息公开义务的,可以向监察机关、上级行政机关举报或通过法律途径加以解决。
附件:1.
淇县政府办公室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
2.
淇县政府办公室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流程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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