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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县采取三项措施切实保障“大学生村官”权益
来源:财政局 | 作者: | 编辑: | 浏览: ]
一是适时调整“大学生村官”的生活补贴标准。根据《劳动法》以及当前经济运行和物价上涨的客观事实,我县大幅度地提高了大学生村官的生活补贴标准,本科毕业的由月均728元调整到每月800元,专科毕业的由月均400和500元调整到每月600元,解决了村官的基本生活问题。二是纳入社保范畴,消除后顾之忧。今年,该县多方筹措资金64.62万元,为全县359名村官参加了三项社会保险,即: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工伤保险,消除了大学生村官的后顾之忧。三是建立生活补贴发放保障机制。结合该县实际,出台了《淇县“大学生村官”生活补贴支付暂行办法》,实行银行代发,从制度上规范了生活补贴的支付行为,从根本上保障了大学生村官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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