淇县人民政府办公室文件
淇政办〔2007〕33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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淇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做好行政执法人员信息
录入工作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铁西区管委会,县政府各部门: 根据《河南省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关于做好行政执法人员信息录入工作的通知》(豫政法〔2007〕33号)文件精神,为了认真做好我县行政执法人员信息的登记和录入工作,健全行政执法人员资格制度,接受社会监督,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行政执法人员信息的登记和录入 (一)信息登记的人员范围 凡领取《河南省行政执法证》的人员,都必须填写《行政执法人员信息登记表》(以下简称《登记表》,见附件),为河南省政府法制网行政执法人员信息数据库录入工作提供基础资料。垂直管理部门向其上级主管部门提供有关资料。 (二)信息录入的内容 数据库录入行政执法人员信息的主要内容:一是《登记表》所列各项;二是持证人员照片(一寸、免冠、半身、正面、红底、近期、彩照、jpg格式)。 (三)《登记表》的审查 各乡镇、各行政执法部门负责对报送的《登记表》进行认真审查,保证填报的行政执法人员信息与发证时的信息一致,真实无误,凡不真实的不得上报。 二、报送要求 各乡镇、各行政执法部门要在6月30日前将加盖本单位印章的《登记表》一式两份报县政府法制办,同时应报送《登记表》的电子文本和执法人员照片jpg格式的电子文本(或附盘)。 三、几点要求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向社会提供行政执法人员执法资格信息查询,是行政公开的重要方式,是贯彻实施国务院《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的重要措施,对规范行政执法行为、提高行政执法水平具有重要意义。各乡镇和县政府各部门要认真做好相关工作,确保行政执法人员信息的收集、录入和上报工作顺利进行。 (二)要精心组织,周密部署。持证人员信息录入工作,时间紧、任务重、工作量大、涉及面广,各乡镇和县政府各部门接到通知后,要迅速开展执法人员信息登记工作,保证按时完成这项工作任务。 (三)坚持标准,严格要求。行政执法人员信息登记工作要细致、规范、准确。各单位要加强对报送材料的审查,保证质量。凡报送县政府法制办的材料不符合要求的,一律退回重做;以后凡未在河南省政府法制网上公布的执法人员,所持证件一律视为无效。 各单位在执法人员信息登记工作中遇到的有关问题,请及时向县政府法制办反馈。
附件:行政执法人员登记表
二○○七年六月十八日
主题词:法制 行政 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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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政协办公室,县法院,县检察院。 —————————————————————————————
淇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07年6月18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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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对:郑照乾 (共印120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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