淇县人民政府办公室文件
淇政办〔2007〕30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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淇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2007年度行政执法责任目标
评议考核方案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铁西区管委会,县政府各部门: 为全面落实国务院、省市政府关于推行行政执法责任制的有关要求,切实做好2007年度的行政执法责任目标评议考核工作,经县政府研究同意,现将《2007年度行政执法责任目标评议考核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二○○七年六月七日
2007年度行政执法责任目标评议考核方案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行行政执法责任制的若干意见》(国办发〔2005〕37号)、《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贯彻执行国办发〔2005〕37号文件认真推行行政执法责任制的通知》(豫政办〔2005〕92号)、《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行政执法责任目标考核方案的通知》(豫政办〔2006〕32号)、《鹤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07年度行政执法责任目标评议考核方案的通知》(鹤政办〔2007〕19号)和省、市政府的其他有关规定,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大力推行行政执法责任制,着力规范行政执法行为,把“以人为本、执政为民”落实到行政管理的各个领域和环节,促进依法行政能力的不断提高,努力建设法治政府,为我县“三大战略”的顺利实施和和谐淇县的建设提供坚实的法制保障。 二、适用范围 本方案适用于各乡镇人民政府、县政府各行政执法部门以及法律、法规授权的具有管理公共事务职能的执法组织(后二者以下统称县政府各行政执法部门)。 三、实施机关 行政执法责任目标的评议考核工作,采取日常检查和年终评议考核相结合的方式进行,由县政府法制办具体实施。 四、评议考核内容、标准及分值 评议考核实行百分制,根据考核内容分解确定各项分值。具体如下: (一)推行行政执法责任制工作(30分) 1.有领导小组、办事机构及联络员; 2.有实施方案,有安排、有部署、有检查指导; 3.建立行政执法责任目标评议考核制度和责任追究制度; 4.完成本级政府、本部门的梳理执法依据、分解执法职权工作,做好日常调整工作; 5.组织做好本乡镇、本部门的“两证”换发、年检、培训和信息网络化建设工作; 6.通过公布举报电话、开设网上投诉专栏、聘请行政执法监督信息员等多种形式,加强行政执法监督,年内至少组织一次执法案卷评查。 (二)规范性文件的制定和备案审查(30分) 1.规范性文件公布之前经法制机构审核; 2.规范性文件备案率达100%; 3.规范性文件合法率达100%; 4.重大或者关系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规范性文件草案能够通过听证、论证等方式广泛听取意见; 5.按照规定向县政府法制办报送本单位正式公文目录。 (三)依法行使行政执法职权和履行法定义务(20分) 1.行政执法主体符合法律规定; 2.行政执法行为符合法定权限; 3.适用执法依据准确、适当; 4.行政执法程序合法; 5.行政执法决定的内容合法、适当; 6.行政执法文书真实、规范,卷宗装订符合规定; 7.依照法定期限处理矛盾纠纷,本乡镇、本部门未发生因执法违法或者违法不作为引起的重大事故、事件。 (四)法制机构建设(10分) 1.各乡镇政府、县政府各行政执法部门设有单独的或合署的法制机构,或有专职的法制工作人员。 2.法制机构有办公场所,有经费保障。 (五)法制宣传(10分) 1.各乡镇政府、县政府各行政执法部门向县政府法制办报送的法制信息不得少于5篇,被《鹤壁政府法制》采用信息、稿件不少于2篇; 2.乡镇政府、县政府各行政执法部门在市级以上新闻媒体发表法制信息、稿件不少于2篇; 3.在省级以上新闻媒体发表法制信息、稿件不少于1篇。 五、评议考核方法和程序 评议考核采取平时考核和集中考核相结合的方法。平时考核以行政执法案卷评查、行政执法监督检查等为主,考核结果作为年度评议考核的重要依据。集中考核的方法和程序如下: (一)推行行政执法责任制工作评查 1.报送材料。被考核单位向县政府法制办报送以下材料: (1)组织领导情况,包括成立领导小组及办事机构的文件、制定的实施方案、联络员名单; (2)目标管理情况,包括推行行政执法工作纳入本单位年度目标管理体系的有关文件,以及本单位的年度行政执法责任目标考核办法; (3)梳理执法依据、分解执法职权情况,包括本单位的执法依据梳理结果、以单位文件形式印发的行政执法职权分解情况及日常调整情况; (4)制度建设情况,包括本单位制定的行政执法责任追究制度、行政执法岗位责任制度等; (5)执法监督情况,包括有关制度建设情况、案卷评查报告等。 以上材料均应报送原件,无法提供原件的应该在复印件上加盖公章。 2.评查。县政府法制办比照本方案规定的评议考核内容和标准进行评查,并根据以下情况计分: (1)上述5项所需材料均能按照规定报送的,得基础分20分,每少一项扣4分; (2)未完成本方案规定的评议考核内容的,每一项扣2分; (3)落实《河南省行政执法责任追究试行办法》不力,对应该处理的单位或个人未予处理的,扣30分。 (二)规范性文件备案检查 1.报送文件目录。被考核单位将本单位2007年制定的文件目录报县政府法制办,供规范性文件备案对照检查使用。文件目录包括:乡镇政府的决定、公告、通告、通知、意见目录;县政府各行政执法部门以部门名义发布的各种文件目录。报送的文件目录,文号应当连续,并应按照文种进行排列。 2.检查。依据被考核单位报送的年度文件目录,对照年度规范性文件备案情况进行检查,并按照下列情况计分: (1)备案率未达100%的,每少备案1份扣1分,扣完为止; (2)规范性文件违法的,发现1件扣4分;规范性文件不当的,发现1件扣2分;拒绝纠正违法规范性文件的,发生一起扣10分; (3)以本单位本年度未制定规范性文件等理由拒绝参加评议考核或未按照规定时间、要求报送相关材料的,扣30分; (4)因规范性文件违法或者不当给国家或者人民生命财产造成严重损害的,视为当年行政执法责任目标未完成。 (三)行政执法案卷评查 1.报送案卷目录。被考核单位填报案卷目录,按要求报县政府法制办。案卷目录包括:以各乡镇政府、县政府各行政执法部门名义,于2007年办结的行政执法案件的案卷目录和行政复议案件的案卷目录。 2.报送案卷。县政府法制办从报送的案卷目录中抽取行政执法案卷2份,确定案件名称后通知各乡镇政府、县政府各行政执法部门在规定时间内按抽取的案件名称报送。 3.评查。凡按照本方案的规定报送相关材料的,得基础分10分,并由县政府法制办对抽取的案卷进行评查,给出绩效分。 (四)法制机构建设情况检查 1.报送材料。被考核单位向县政府法制办报送以下材料:法制机构设置的有关文件或相关证明;法制机构工作人员花名册。 2.核查。对报送的材料进行核实,并根据以下情况计分: (1)没有按照规定设置法制机构或专职法制工作人员的,扣10分; (2)法制机构没有办公场所,没有经费保障的,扣3分。 (五)法制宣传情况检查 1.报送材料。被考核单位向县政府法制办报以下材料:2007年在市级以上新闻媒体发表的法制信息、稿件的复印件。 2.检查。县政府法制办进行核查,并按照以下情况计分: (1)未完成规定的宣传任务的,市级每少1篇扣1分,省级每少1篇扣2分,扣完为止; (2)超额完成规定的宣传任务的,市级每超1篇奖1分,省级每超1篇奖2分,国家级每发表1篇奖3分。 六、要求 (一)各乡镇政府、县政府各行政执法部门要按照本通知的规定,结合本乡镇、本部门实际,制定方案,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积极进行自查自评。各乡镇政府对本乡镇执法机构,县政府各行政执法部门对本部门管理的执法机构及其执法人员的执法工作的自查自评情况,向县政府法制办书面反馈。 (二)本方案要求报送材料的时间另行通知。对于弄虚作假,报送不真实材料的,视情况扣除相应分数,并追究有关责任人的责任。
附件:1.乡镇政府2007年文件目录样表 2.县政府行政执法部门2007年文件目录样表 3.2007年度行政执法案卷目录样表
主题词:法制 行政 通知
———————————————————————————————————— 抄送:县委各部门,县委各部门,县人武部,市属有关单位。县人大常委会 办公室,县政协办公室,县法院,县检察院。 ————————————————————————————————————
淇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07年6月7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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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对:郑照乾 (共印150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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